2025年8月26日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
2025年8月26日,竹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县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参与绿松石矿产资源开发工作的议案》。
会议认为,国有资本参与绿松石矿产资源开发,符合国家关于矿产资源保护、开发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,契合市委市政府打造千亿级绿松石产业集群的战略要求,有利于破解绿松石产业发展瓶颈制约,化解当前绿松石市场供需矛盾,对于促进绿松石矿产资源保护和统一有序开发利用、推进矿权延续和矿区扩界、加速矿企复工复产、保障矿产开采安全均具有重要意义。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。
会议要求,县人民政府要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以及矿产资源管理领域其他法律法规规定,加快组建县属国有企业参与绿松石矿产资源开发工作专班,全面摸清县境内具备开采价值的绿松石矿产储量底数和矿权数量,支持国有资本通过招标、拍卖、挂牌、协议出让等方式,依法依规、公平公正取得矿业权,确立县属国有企业在绿松石矿产资源有序开发中的主导地位,引导绿松石矿产开采科学化、生产规模化、分级标准化、交易规范化;要支持国有资本以市场化运作整合绿松石矿产资源,科学论证、因企施策整合现有矿产企业,审慎稳妥、安全有序探索推进矿权改革,建立健全风险管控、财务监管、公盘交易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机制,确保实现矿权归属清晰、开采规模可控、市场交易规范、国有资本安全、运营收益增效的预期目标;要牢固树立和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生态文明理念,统筹处理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,推进绿色矿山建设、绿色采矿技术和绿色矿山管理的有机结合,严格落实绿松石矿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制度,努力实现资源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;要着力强化“竹山绿松石”国家地理标识保护,持续加强“竹山绿松石”品牌培育与宣传推广,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,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地方经济利益,不断提升“竹山绿松石”产品的附加值和知名度,着力增强“竹山绿松石”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,推动我县绿松石产业持续、健康、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