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》规定,经竹山县人民法院院长余龙同志提请,竹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以下60人为竹山县人民陪审员:
雷国锋 柏富明 王 涛 郭 丽 朱 奇
张 柯 孙宗华 刘 林 黄朝平 韦 杰
车堂招 张 亮 杨 文 张 峰 何 刚
朱其兵 杨 彬 朱恩国 陈 飞 汪 涛
杜祖武 金 鑫 黄 岗 龙 威 王定青
王 兵 陈 攀 沈小龙 张米阗 李醇斌
丁论喜 殷均华 冯显亮 柯昌红 易梅芳
柯 伟 袁怀德 贺 静 唐义霞 段久豹
丁星星 周冬梅 刘 勇 周 聪 明 武
李大鹏 谢 艳 王昌凤 华 娟 谭顺平
周 雪 程 哲 蔡 方 陶 丽 李光琴
吴振坤 范 凯 毛晓红 陈军仁 刘 婷
竹山县人大常委会
2022年10月25日